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方(全称):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__(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甲方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内容
1.1 工程名称:_
1.2 工程地点:
1.3 分包范围:_
(具体可包括:土方工程、模板工程、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砌筑工程、脚手架工程、抹灰工程、水电安装等劳务作业,具体以甲方指令及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等为准。乙方应提供为完成上述工作所需的劳务、小型手动工具、辅材及必要的管理。)
1.4 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_年月日,结束工作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_天。
第二条 合同价款
2.1 本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元(¥:元)。
2.2 合同价款计算方式可选择以下第种:
(1)固定总价合同;
(2)固定单价合同,单价为;
(3)其他方式:_。
第三条 甲方义务
3.1 提供本合同分包范围内所需的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并进行技术交底。
3.2 提供施工现场的水、电接口,提供材料、大型机械设备。
3.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3.4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3.5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3.6 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
第四条 乙方义务
4.1 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4.2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4.3 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4.4 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4.5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4.6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4.7 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4.8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总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第五条 安全施工与检查
5.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2 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 保险
6.1 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6.2 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第七条 材料、设备供应
7.1 本工程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为:_。
7.2 本工程由甲方供应的材料为:_。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合同附件。
7.3 除7.2条约定由甲方供应的材料外,其他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辅材、小型手动工具等由乙方自行采购并承担费用。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并提前通知甲方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八条 劳务报酬的支付
8.1 劳务报酬支付可选择以下第_种方式:
(1)按月支付:每月日前支付上月已完成劳务报酬的%,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个月)后无息付清。
(2)按节点支付:。
(3)其他方式:_。
8.2 乙方每次申请付款前,应向甲方提交已完成工程量报告及请款申请,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支付。甲方逾期支付劳务报酬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
第九条 施工变更
9.1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应提前__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施工。
9.2 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第十条 施工验收
10.1 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报告后__天内对乙方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乙方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
10.2 全部工程竣工(包括乙方完成工作在内)经发包人验收合格,乙方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的,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11.2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_元的违约金。
(2)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_元的违约金,乙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1.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 争议
12.1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3.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3.2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十四条 合同份数
14.1 本合同正本_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14.2 本合同副本份,甲方执份,乙方执_份。
第十五条 补充条款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_
乙方(盖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_
签订日期:年_月日
签订地点:_